《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社會心態與行為調查》——南京市簡要調查報告
- 2020-02-27 18:27:00
- 河海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原創
主持單位:河海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參與單位:河海大學長江保護與綠色發展研究院
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調查中心
河海大學亞洲研究中心
主持人:施國慶教授、博導
參加人:孫中艮 劉會聰 段太香 楊 棄 徐雋倬 顧立坤
江蘇南京
2020年2月14日
2020年1月以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疫情不斷發展并且波及全國和世界,成為全球關注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已成為黨中央、國務院、地方政府和全社會廣大人民群眾極為關心的重大事件。在全民防疫抗役行動持續一段時間后,為深入了解公眾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關注、態度、行為方式、對公眾家庭生活和社會經濟影響認知,為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提供信息和重要決策依據,河海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發起進行了“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社會心態與行為調查”研究工作。參與單位為河海大學長江保護與綠色發展研究院、公共管理學院社會調查中心、亞洲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得到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及社情民意調查研究中心支持。
一、社會調查
(一)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針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重點放在江蘇和南京,采用滾雪球抽樣法和PPS抽樣法。本報告數據截取2020年2月12日零點數據,共回收南京市有效問卷847份。
本次受訪者主要包括填寫問卷時位于南京、戶籍所在地為南京和工作學習所在地為南京的人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限制,本次調查主要是通過網上填寫來完成,基于滾雪球抽樣法開展調查,受訪者主要集中于在讀學生、教師、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等。填寫問卷的人員年齡覆蓋各個年齡段但主要集中在18-50歲,非農業戶籍人口占68%,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占91.62%。
(二)調查結果
1.公眾心理
調查表明,總體來看,南京市群眾整體上對于新冠肺炎疫情態度為相當關注(96%),對事態發展非常重視(97%),認為疫情影響非常嚴重(97%),關注疫情新聞每天時間超過1小時(81%。對所在小區、社區、街道的疫情發生情況知情,對確診、疑似患者普遍表示同情(72%),對于控制、戰勝疫情持積極樂觀的心態(89%),相信在國家的嚴格管理下,疫情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
2.公眾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獲取與認知
在本次調查中,絕大多數受訪者認為新冠肺炎疫情嚴重(97%),信息傳播途徑多元化,新興媒體作用顯著(42%),電視和廣播等傳統媒體(33%)。疫情溝通主要為親屬(93%)、朋友(86%)和鄰居(35%)。受訪者對疫情知識有比較正確和客觀的認知。主要關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形成機制、防范辦法和公布的受影響城市信息和對應措施。
3.新冠肺炎疫情對公眾行為與家庭生活的影響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絕大部分受訪者(92%)及時調整了春節假期的出行和聚會計劃,積極響應政府防疫政策措施,大幅度消減了春節期間的聚集活動次數(98%),調整個人和家庭生活方式(99%),春節期間網購行為呈復雜狀態,50%受訪者明顯減少,但是顯著增加和有所增加的也分別占15%、15%,原因或由于改變出行或聚會計劃而家中儲備不足,部分家庭生活(34%)、工作(10%)、收入(22%)和心理(24%)受到一定負面影響,但是仍在可承受范圍之內。部分有過湖北地區生活史、有部分肺炎癥狀或帶有醫院標簽的人在疫情期間會受到排斥,10%的受訪者對受到排斥現象存在焦慮。82%的受訪者對周圍或鄰居的疫情預防措施給與正面評價。
4.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與社會的影響
受訪者認為疫情對經濟社會直接沖擊比較嚴重。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社會經濟影響感知,認為經濟衰退、經濟增長速度下降影響最大,其次是小微企業倒閉、職工下崗失業,境外投資、貿易活動減少、效益下降、國家財政耗費、經濟損失、國力受到影響,大中型企業虧損、績效下降,應對流行病防控運行機制完善名列前六。對15個的影響調查結果見圖1。

圖1 疫情對經濟社會影響分析圖
5.政府防疫措施的行為與公眾感知
調查表明,南京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防疫措施且防疫措施的公眾接受程度很高,很有效。
91.3%被調查認為南京市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且對于南京市采取的21項措施中,大部分被調查都認為所在社區和地方政府落實到位,南京市的基層社區和組織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對防疫措施的落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6.下一步本地防控和社會經濟恢復工作安排的態度
受訪者對下一階段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恢復態度復雜,96.93% 認為需“酌情采取其他有必要的措施”,96.34%認為“仍然需要繼續防控,直至疫情完全結束再恢復工作和正常生產生活和學習”。56.08%認可“應該抓緊恢復正常生產生活和學習”,但是70.48%和51.71% “學生可以正常恢復上課”和“企業正常開工、商業正常開業”表示不同意,占比相對比大。
7.疫情控制后社會最關注的經濟社會問題
調查表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社會經濟問題調查中,關注比較多的主要包括公共交通、商貿服務業、企事業單位、教育與日常生活、農業生產等方面。公眾對于公共交通的關注程度比較高,而在農業生產方面受訪者認為疫情的封閉措施對農業生產產生了比較大的負面影響,但認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只是暫時,希望能在疫情控制之后盡快恢復城市交通、生產生活,恢復學校教育。
(三)調查結論
調查結果表明,南京市民對疫情防控十分關注、重視,認為疫情影響十分嚴重,充分認可政府制定的政策和采取的防控措施行動,積極認真地參與疫情防控,通過多種媒體關注疫情和學習防疫知識,及時調整自己和家庭的春節期間的出行、聚會活動和日常行為方式,十分關注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高度關注疫情后的經濟社會恢復。
調查說明,南京市在疫情防控應對方面制定了大量比較科學的政策,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措施和行動,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社區和群眾團結協作,成效顯著,既有效地防控疫情傳播和形勢惡化,又保證了城市社會經濟的基本正常運行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目前,如何實現“防控確保安全與經濟社會逐步恢復和發展”兩手都抓好,變危為機,實現南京既穩又快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是亟需研究、決策和采取行動的關鍵事項。目前,一方面繼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需要將工作重心重點轉移到逐步恢復城市經濟社會正常運行和發展上來。
二、對策建議
南京市可以目前實施“防疫、經濟社會恢復”“兩手抓、兩手硬”戰略,逐步過渡到“以經濟社會發展為主,兼顧防疫”,再恢復到經濟社會發展運行常態,社會治理重心逐步轉移。
(一) 關于做好防控工作的對策
1. 加強醫療系統防控體系
(1)模擬制定不同疫情情景下的防控綜合方案。盡快對南京及全省在公共衛生一級疫情響應以來的疫情演變情況進行回顧和發展趨勢預測,模擬今后疫情演化的不同情景,對相應的醫院收治能力(病床位數、醫生護士人數、重要防護和醫療物資保障情況等)、需求和供給保障進行評估,預測性評價不同情景下的防控風險和機遇,優化現有的疫情防治流程,形成不同的疫情防控綜合方案。
(2)建構醫療防控治理體系。統籌安排,實現“分流病患、快速篩查、精準識別、集中診治、康復居家”的科學流程,建構醫療防控治理體系。
(3)完善快速識別-分流診治體系。健全外地返寧人員及在寧人員的發熱監測和送診、識別、分流診療體系,使疑似新冠病人快速進入救治系統,盡可能最大限度地阻斷傳染源和減少密切接觸者。
(4)加強發熱門診,減少院感。全市統一發熱門診的設立、管控和監測檢查,全力保障醫護人員特別是發熱門診和非冠肺炎治療醫護人員防護物資供應,從源頭減少病人及家屬、醫護人員的“院感”發生率。對所有發熱門診醫院的設施、設備、條件及門診流程、管理進行合規大檢查。科學規定分診流程。凡發熱病人及確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通過必做核酸檢查予以排除新冠肺炎。對發熱門診人數進行動態監測,根據需求及時調整門診醫生數量。節約使用防護用品和醫生,做好專門醫院和醫護人員梯隊接替準備方案,并且落實到機構和責任人。
(5) 加強醫護人員隊伍保障。針對不同地區疫情防治任務情況,充分考慮南京市支援湖北、武漢醫護人員及設備情況,考慮醫院常規門診工作量減少等情況,進行醫院科室臨時合并、醫護人員優化配置,充實人員并進行應急培訓。進行醫護人員預備隊建設。做好醫護人員后勤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和良好運行。
2.繼續加強全社會疫情防控工作
(1)制定疫情過渡期防控處置辦法,合理安排資金、設備和人員,并建立實施檢查和督察制度,實行城市疫情防控體系正常運轉并隨疫情形勢變化而動態調整。
(2)繼續實施公共交通場所(工具)篩查識別發熱人員體系。在機場、地鐵站、火車站、鐵路列車、公交車等站(場)安裝紅外線掃描裝置,識別發熱病人,安排發熱病人應急處理站;
(3)完善和實施公共服務場所篩查識別發熱人員制度。日常生活必需酒店、賓館、大中型超市、菜場、商場等經營場所實施體溫檢查。
(4)限期隔離疫情嚴重地區返寧人員。對疫情嚴重地區(湖北、溫州)或與確診、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返寧人員,繼續實施限期隔離政策。繼續居家自我隔離二周,居家隔離人員的管理和服務保障體系需要規范化。共高校特別是疫情嚴重地區學校的學生逐步返校問題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交通錯峰和居校隔離方案;
(5)對非疫情嚴重地區回寧人員實行自我體溫測量報告處置制度。
(6)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實施人員進出單位體溫測量報告制度,防控聚集性感染。疫情期間分餐制、輪餐制,職工集體宿舍。
(7)鼓勵網上工作。各單位根據崗位任務特點,在疫情結束之前靈活采用居家工作、網上工作、網絡會議等模式,減少聚集。
(二)盡快抓緊抓好經濟社會恢復工作
1.加快制定南京市抗疫經濟社會恢復計劃,制定相關政策和行政規章,并加快實施,逐步實現南京市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綜合考慮各類企業和商業服務業的疫情傳播風險、防疫能力和措施,盡快逐步恢復正常運營。
2.交通恢復。盡快恢復跨省、跨市、城際之間的公共交通的正常通行,容許企業正常運營。盡快全面恢復城市市內交通各類道路的正常通行、各類交通工具的正常使用和交通企業、出租車運營。
3.商業服務業恢復。盡快恢復超市、蔬菜市場、藥店、理發店、物流、印刷等提供各類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必需服務的服務業恢復營業。餐飲業逐漸恢復營業,鼓勵餐飲企業開展多種網上經營與門店經營相結合,優先開展點餐-送餐、成品半成品定制、原材料代訂等不同經營活動,隨疫情變化再逐步調整經營方式。商業綜合體和大型商場,先進行商業模式改變,在過渡期開展網絡銷售經營,待疫情逐漸結束再恢復正常營業。
4.工業和科技企業復工復產。做好企業復工復產調度安排,分類管理,盡快安排復工復產,盡快實施,早日恢復正常狀態。優先安排復工復產企業:國家和社會亟需的防護類物資、藥品、器械、設備等生產企業;具有較高管理水平、疫情防護能力的外資或合資企業;工作獨立性的物流、科技等類企業;高新技術類企業;職工工作/作業場所分散、獨立性強、疫情傳染機會相對較少、疫情嚴重地區人員少的生產性、工程建設類、礦山類企業等;國際投資和貿易類企業;投資、咨詢、規劃設計、金融、財務、會計、保險、評估、審計等科技服務企業。對勞動密集型、疫情防護條件較差、工人居住就餐集中的企業適度推遲復工復產。
5.文化旅游業恢復。盡快恢復非人群聚集的自然景觀為主的旅游風景區旅游業務營業,逐步恢復其他人文景觀旅游區營業。文化、娛樂、體育、博物、圖書、健身等類企業,在風險基本解除情況下逐步恢復經營。
6.教育恢復。各類學校,依照本地學生(中小學、幼兒園和大學生)多者優先、非疫情嚴重地區學生多高校優先的原則,確定先后復學次序。限制業余培訓類學校開學。
7.城市公共服務恢復。盡可能利用現有的和新開發的市民辦事大廳和網上辦公平臺,進行網上操作,減少人員聚集規模。
8.國際投資貿易和往來恢復。抓緊恢復中國與國際社會的交通聯系、人員往來、國際旅游、國際投資和貨物貿易活動。需及時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避免產生嚴重的國際影響和經濟社會穩定問題。
(三)制定相關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恢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1.企業恢復支持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停工停產企業根據不同情況,在經營恢復、稅收減免、貼息貸款、信貸支持、財政補貼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扶持。通過制定一系列的經濟、政策優惠措施等增強對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的支持,降低企業可能面臨的資金斷裂、負債、信用等風險,幫助其平穩度過疫情風險期;針對企業面臨的職工工資支付壓力,推行和落實“共享員工”模式,緩解企業用工供需矛盾。增強《21條舉措》的執行力度。強化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及江蘇省財政廳等八部門提出的《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二十一條舉措》的執行力度;并根據需要,在職工工資穩定、社會保障和個稅等稅費繳納,以及住房租賃等方面擴大支持范圍或力度。
2.加大農業和農民支持支持措施。實地調研種植養殖業生產面臨的問題,多種途徑拓展應季蔬菜、水果、花卉等銷售方式;及時根據所在地的原料調整飼料配方,增加養殖戶飼料供給,減少其成本開支。借助當前互聯網、大數據、物流等技術增加種養殖業的網絡銷售,解決農戶的燃眉之急。
3.疫情處理特殊社會政策。及時建議國家和地方統一制定疫情期間的重要政策,包括:(1)新冠肺炎相關的醫療費用處理政策和管理辦法,對醫療和康復費用清算、補助核定、結算辦法予以規定,充分考慮確診、疑似、發熱待查、死亡未定等各種情況下的費用結算、支付和處置辦法;(2)制定針對企業各類雇傭人員在疫情期間的勞動與社會保障問題,包括工資、補貼、福利、五險一金繳納、加班補貼等一系列政策;(3)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各類人員的工資、補貼和福利政策、病亡人員的撫恤政策;(4)各類受政府安排的重要物資、材料、醫藥保障的生產、采購、運輸、配送的費用結算和處理辦法。從政策及實施管理源頭治理,避免后疫情時期的各類相關大規模信訪事件。
4.采取綜合措施穩定物價。受疫情期間的交通管制和社區封閉隔離影響,道路運輸能力降低,外地市場攤販無法返回南京,導致部分商品尤其是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蔬菜瓜果等商品物價上漲,不利于居民生活與心理穩定。建議市政府相關部門要在確保安全基礎上,采取綜合措施,恢復和保障蔬菜瓜果等商品運輸,增強市場內相應商品供應能力,穩定物價。
5.增強對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支持力度。受疫情期間的交通管制和社區封閉隔離影響,物價上漲,一些依賴工資收入的低收入家庭經濟負擔加重。南京市民政等相關部門要設立專門補助資金,專項補助低收入家庭,增強這部分家庭的抗壓能力。
6.加強疫情防控宣傳。政府繼續利用各大媒體平臺,尤其是微信、微博和抖音等新興媒體及時、透明地向公眾發送準確的事件信息,進行預警,提高公眾的警覺性及認知程度,將可能存在的擴散風險降到最低。積極落實數字化政府治理,借助于微信公眾號、短信、微博等途徑實施了疫情排查、疫情信息收集和疫情控制管理。利用媒體,增加市民、社會組織、企業與政府的溝通,增加居民知曉率,化解政府-民眾矛盾和誤解。